各指导教师:
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现就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答辩前学术不端检测安排(4月25日-5月9日)
(一)学生端
1.学生应按照《山东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从系统首页通知公告中下载)中的要求对论文(设计)进行字体、字号、行距等的规范排版。
2.提交初稿审核。点击“过程文档管理”-“提交初稿”,按照页面信息认真填写并上传论文(设计)初稿,点击“上传”后即提交初稿待指导教师进行审核。
3.确认提交检测。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将审核通过的初稿版本“提交为检测版”,待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将进行学术不端检测。
注意:
(1)学生上传的检测论文(设计)应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致谢和附录等全面的信息。
(2)检测结果高于30%者为不合格(学院也可单独设置合格标准,但不得高于30%),经学生修改后,学校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复检不合格者,不予答辩。
(二)指导教师端
1.审核初稿。点击 “审核初稿”(或在首页主界面点击“毕业论文阶段”-“审核初稿”),指导教师点击“通过”或“返回修改”,并在“审核意见”处输入相关内容。
2.审核确认检测。点击“审核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版”-“确认检测”,刷新页面后可查看检测结果。若去除本人复制比小于等于30%,在审核状态处点击“通过”,输入意见后提交。若去除本人复制比大于30%,在审核状态处点击“不通过”,输入意见后提交。
注意:
(1)建议指导教师先线下认真指导学生进行论文(设计)内容的修改完善,同时按照新颁布的《山东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从系统首页通知公告中下载)严格要求学生按照学术规范进行排版。
(2)如果指导教师审核不通过或检测结果高于30%,请及时告知学生尽快进行修改,再次上传检测。
二、校外抽检安排(5月10日-5月22日)
根据最新文件要求,毕业论文(设计)初稿通过学术不端检测后,学校将组织校外抽检。5月22日前,本科生院将抽检结论返回各单位。
(一)抽检范围与比例
1.抽检范围:所有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含辅修学士学位)。
2.抽检比例:以大类专业为单位按照2%比例抽取论文(设计),抽检名单将于5月10日确认后将公布在本科生院网站上或通过工作群及时通知学院。
(二)评审方式
本科生院将按照专业研究领域聘请2位同行专家对抽检论文进行评议,提出评议意见。
评议专家将根据《山东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抽检评议要素(试行)》(见附件1),按“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档评定论文,并给出评议意见。对评议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须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
因今年首次试行校外抽检,抽检结果仅作为成绩评定和学生修改参考,并将抽检结果进行存档。
(三)评审结果反馈(自2024届起执行)
1.初评结果
(1)两名专家评定意见一致认定为“合格”及以上的论文,则认为抽检通过,可进行答辩;
(2)有一名专家评定为“不合格”的论文,学生需修改,指导教师重审,由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
(3)两名专家评定意见为“不合格”的论文,经学生修改后,由学校再次送给两位送审(初审)专家复评。
2.复评结果
(1)两名专家评定意见一致认定为“合格”及以上的论文,则认为复评通过,可进行答辩;
(2)有一名专家评定为“不合格”的论文,学生需修改,导师重审,由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
(3)两名专家评定意见为“不合格”的论文,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作“不及格”认定,不得参加本学年毕业论文(设计)答辩,须下一学年重修。
3.培养单位认为专家评议结果或专家意见存在问题,可向本科生院进行申诉。本科生院将组织专家就申诉事项进行复核。
三、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5月10日-5月23日)
完成学术不端检测后,即可组织答辩工作。本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应采用线下方式,在校外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应参加校内答辩。
(一)学生
1.学生及时登录毕设系统中查知自己所在的答辩小组和时间、地点等信息,做好答辩前准备。
2.学生必须凭检测合格(≤30%)报告单参加答辩,按照本单位答辩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查重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答辩。
(二)指导教师
1. 评阅学生。“评审答辩和成绩管理”-“导师评阅学生”-“查看详情”-录入成绩、是否允许答辩、评语-“提交”。
2.查看答辩安排。“评审答辩和成绩管理”-“查看我的答辩组”,可查看自己所在的答辩组时间、地点、组长、答辩秘书及学生等信息。
3.查看答辩记录。“评审答辩和成绩管理”-“查看答辩记录”,可查看学生的答辩记录情况。
4.查看学生成绩。“评审答辩和成绩管理”-“查看学生成绩”,列表可以查看学生已评各项成绩,若需要查看详细成绩和评语,则点击进入内页查看即可。
(三)教学秘书
教学秘书需要在系统中维护答辩小组信息,请各答辩小组将附件3,于5月9日17点之前发送至邮箱:lilongxiao@sdu.edu.cn。
(四)答辩秘书
答辩开始至5月23日,答辩秘书负责录入完毕答辩记录、答辩小组评语和答辩成绩(百分制)。答辩组评语电子版要有较为详细的答辩修改意见,不能简单的写“通过”。
指导教师成绩和答辩小组成绩都录入完毕后,系统会按照权重自动给出总成绩。为确保毕业生顺利毕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须于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录入智慧教学与管理平台,以上工作请于5月26日之前完成。
四、答辩后学术不端检测
答辩结束后,学生应根据答辩结果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完善定稿,并提交最终版至指导教师审核,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系统会直接出现检测结果。
如指导教师审核不通过请及时告知学生尽快进行修改再次上传。如检测结果高于30%,学生应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修改,经指导教师、培养单位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再次提交。
五、其他说明
(一)学生须在系统中完成上传外文译文和原文。(系统操作路径:过程文档管理→提交外文译文和原文 。)
(二)提交指导记录
提交终稿时,学生须在系统中至少提交6次提交指导(如开题指导、初稿检查、修改完善、定稿审核等)。(系统操作路径:过程文档管理→提交过程检查指导情况记录。)
(三)为了保证后续导出的文档完整,请指导教师和学生务必进入个人系统提交电子签名。(系统操作路径:查找用户设置→个人信息维护→电子签名(启用)→微信扫码进行电子签名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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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