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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药学综合实验课题申报的通知(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发布日期:2024-09-18  来源:   点击量:

各指导教师:

药学综合实验是我院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教学环节,也是衡量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根据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本年度本科生药学综合实验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

请各指导教师结合自身情况,向学院提交具体选题题目(每人限报1项),选题可以是指导教师的科研任务、企事业单位的委托课题、教师或学生具有创新性的自拟课题等。由学生自主选择,指导教师审核确认双向选择后确定最终课题。药学综合实验应一人一题,相对独立,选题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调整或者变更时,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并报学院审批同意。

确定选题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专业性。选题应契合专业培养目标和药学综合实验的教学目标,达到相应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能够全面训练学生的专业素养。

(二)实践性。选题应与科研、生产或社会实践紧密联系,不断提高真题实作选题的比例。

(三)创新性。药学综合实验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紧密联系学科前沿和热点。学生能在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原理的基础上提出新思路、新方法,取得新突破。鼓励选题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相衔接。

(四)可行性。选题的深度、广度和难度应适当,符合本科教学阶段的研究要求,具备可操作性,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可形成相对独立、完整的研究成果。

二、材料提交

请各位单位于923日,上午10点之前,将附件1.发送至邮箱:lilongxiao@sdu.edu.cn.

三、联系人

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指导教师请联系冷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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