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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1  来源:   点击量:

各相关同学: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按照《山东大学在校本科生转专业学习管理规定(修订)》(附件1)等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专家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接收转专业工作方案,考核专家小组负责学生的考核选拔工作。

二、学生报名

1、报名条件

12022级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我校招生章程及协议规定;

3)其他报名条件由学院确定,各学院转专业接收工作方案见附件2,方案中未确定事宜后期将在各学院网站或其他公布渠道陆续发布。

2、报名方式

42210:00学生可通过“智慧教学管理服务平台”(http://bkzhjx.wh.sdu.edu.cn/学生端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3)查看各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并完成在线报名。学生提交报名申请,经所在学院本科教务秘书审核后提交报考学院本科教务秘书审核,学生报名须在42712:00前完成

3、注意事项

1)学生最多可填报两个志愿专业,如果两个志愿均被拟录取,原则上按照第一志愿优先录取。

2)学生在系统中填写报名信息保存后,需要点击“送审”方可完成报名环节

3)点击“送审”后,学生须及时进入系统查看学院审核结果,如审核未通过,在报名截止前仍可重新填报或更改填报志愿。

3)学生应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申请转专业前应对拟转入专业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转专业后可能面临的学习问题有充分认识。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一旦被录取并上网公示后,其所有学籍及相关信息将由学校统一予以变更。原则上学校不再接受学生退回原专业或原大类的申请。

4)学生须及时查看学校和学院相关工作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转专业选拔和信息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选拔组织

学院在429日至512期间组织选拔工作,相关事宜由各接收学院本科教务办公室负责具体解释(各学院选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附件4)。

四、录取

1、接收学院应在5121700前通过“智慧教学管理服务平台”完成转专业考试录取结果填报。

2.本科生院汇总学院录取结果后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录取结果将于520日前在本科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转专业名单。

3.接收学院在对转入学生进行课程置换等操作前应注意与转出学院沟通合适的操作时间。

五、工作监督

转专业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自觉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监督。

各学院报名条件及考试等问题请咨询相关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学校政策相关可咨询本科生院(见附件4)。

监督电话:88364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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