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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工作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14年03月07日 00:00:00点击数:

各研究所负责人及各位老师:
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我校合作共建的“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工作调整为每年两个批次(4月份第一批次和9月份第二批次)的申报工作。留学基金委(http://apply.csc.edu.cn)网上第一批次的申报时间为4月6日-20日;申请人请于2014年3月28日前将申请材料送办公室刘主任处。学院根据申请情况推荐后上报学校,获选者方具备CSC网上申报该项目的资格。
一、选派计划
1.选拔要求
优先考虑申报2014年1月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全额资助项目但未被录取的青年骨干教师。
2.选派专业
优先支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文及应用学科。
重点支持“985”创新平台、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国家重点学科和学校优先发展学科和专业。
3.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年龄不超过45岁(以留学基金委申请截止时间4月20日为准)。
博士后:申请时博士毕业3年以内,年龄不超过40岁。
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是我校在编在职青年骨干教师,符合《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申请时需提交国外院校/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外语水平合格证明
3.申请人须有在研项目,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参与省部级及国家级科研项目。
4. 优先支持科研团队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成员,成梯队、分批次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强项学科或科研机构等从事研究或合作交流。
5. 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工作满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
三、提交材料清单
(1)《山东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附件1
(2)《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2,原件1份仅专家签名,复印件1份并加盖学院公章)
(3)国外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5)依托教学、科研项目证明,可由本科生院或学术研究部开具证明或提供立项文件(复印件需由本科生院或学术研究部确认)。
(6)《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3
(7)近五年科研成果清单,需由学术研究部确认并加盖公章。
(8)近五年奖励证书复印件(省部级以上奖励)
(9)职称证书、最高学位和学历证书复印件
请申请人按序号(1)-(9)顺序排放材料,无需装订。所需表格由学校相关通知下载。
五、其他
1. 学校将重点评审申请人的研修计划,研修计划需详尽,具有较高水平,与在研项目或课题方向基本一致。
2. 请各位老师在申报时合理选择留学院校和留学专业,做好出国留学规划。留学基金委不再审批改派留学单位、留学国别和延长留学资格有效期的申请留学资格有效期一般为十个月,不能按期派出的,留学资格自动取消,5年内不允许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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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7日